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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門公園每天下午2時至6時,十來檔大媽歌舞團都會魔音轟炸附近居民,居民不勝其煩,與區議員討論多時,但即使投訴,情況並沒有改善。 據現行的《遊樂場地規例》,任何人不得在對其他「使用遊樂場地者」造成煩擾。然而,鄰近居民並不被視為「場地使用者」,所以就算投訴,康文署都無法採取執法行動。近日,民政事務局建議修改《遊樂場地規例》第廿五條「音樂及唱歌」,任何人不得在對「其他人」造成煩擾的情況下,在遊樂場地內操作或彈奏任何樂器或唱歌。即是居民可以投訴和作證,歌舞團可能要避免用喇叭。 友愛邨居民支持修例,羅太說即使家住10樓,仍飽受歌舞團的噪音困擾,「當然影響我,你唱就得,為什麼要音響輔助呢?我當然會投訴啦,特別上夜班的居民,白天都要睡覺的。」然而,偶爾在屯門公園休憩的吳先生表示:「老人家要有些娛樂,讓他們開心,(如果修例)老人家沒有娛樂,一天到晚在家看電視,不活動,就死得更快!」 在屯門公園「紮根」一年的周小姐,當日唱完歌後與歌迷朋友談笑風生,十分風騷,面對記者提問,她坦言:「我們都是有正當職業,工作完下午可以來玩,但最好小聲一點,不要太嘈。」修例會否影響打賞「生意」?周小姐正色道:「我們這些可玩可不玩,其實你們只看到表面,因為在公園唱歌,我們沒有要求打賞,沒有要求你們要給我多少。有些人唱得好,聽眾是欣賞她們唱歌的。」她又認為,歌舞團的熱鬧,可以撫慰孤獨的老人家,「其實老人家好慘,年輕子女都要上班,老人家在家,有些人孑然一身。這些娛樂,老人家一般不用花錢的。」她又說,難得在屯門公園與鄉里相聚,「我的親人都在大陸,這邊很多人講國語,很多叔叔伯伯跳舞,假如我三、四點放工,回到家又無事可做。」但最後,她亦笑言自己的唱功,「可以嚇死人!」 民政事務建議,鄰近居民、管理員可成為控方證人作證,投訴噪音滋擾,目標是今個立法年度內審議。 「壹起出手,撐新聞自由!」 立即免費訂閱《壹週刊》 登記成為壹會員,睇盡獨家內容,會員活動! http://bit.ly/NextSubscrition30 【逐步教學】立即登記訂閱《壹週刊》! 免費無阻睇盡全部精彩內容 http://bit.ly/2UWG7hI 壹週刊 : https://nextplus.nextmedia.com/ 即 like 壹週刊 fb :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extmagazinefansclu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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