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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週刊 NEX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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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新年。
或許,我們早已厭倦食團年飯。於我們而言,食飯與團聚,是日常到煩厭的常事。
於露宿者,卻是幾近不可求的夢事。
在這個不算寒冷的新年,縱是強顏歡笑,我們尚且可安坐家中,互相噓寒問暖。而街頭上的無家者,則只可瑟縮求存。
習慣比憎惡更可怕。了露宿者的存在,我們早己習慣。政府早已習慣。不過區區千多人,香港雖小,總有地方予他們幕天蓆地。都習慣了。
前露宿者文仔卻總是不習慣。
一月廿九日,盆菜的煙霏霧集於梁顯利油麻地社區中心,隨微風飄向屋外,露宿者在文仔及一眾義工的笑容中魚貫而入。「我們都只是一班普通市民,想讓露宿者有人陪他們過年,開心一下,有一個新年飯聚的感覺。」數年以前,文仔亦是一名露宿者,萬幸,憑著義工和教會協助,近年成功脫離露宿者的行列,然而,他卻始終放不下露宿者。「聖誕節平安夜最多,新年極少,沒有甚麼人會去探訪露宿者。」如是,文仔與一班善心人,為露宿者舉辦新年盆菜宴,讓他們再嚐久違的團年滋味。
文仔不嫖不賭,不煙不毒,只因命運弄人,才要露宿渡日。「家中有一個嗜賭的親戚,住在一起,賭到流落街頭。」睡過陰風陣陣的殯儀館,亦睡過冷風洌洌的觀塘碼頭,那年,沒有甚麼NGO,政府如常無能,文仔比任何人更明白露宿者的苦況,因為,這曾是他的親身經歷。亦因如此,他比任何人更盡力幫助露宿者,平日打散工的微薄薪金,大部分都用在露宿者身上。採訪當天,文仔的晚飯亦未有著落。
辛苦嗎,記者問道。文仔頓了一頓,點了點頭。然而,露宿者的苦,是文仔切身的痛。「我自己以前捱過餓,我寧願自己饑餓,總好過他們捱餓。」
1月15日,康文署貼出公告,指將於1月29日把通州街公園的雜物移走,變相再次驅趕在通州街公園棲身的露宿者。當中很多露宿者和文仔一樣,只因命運,而被迫露宿。例如,露宿一年多的飛鴻叔。「兩年前我在大角咀住,住了十年有多。每兩年簽一次,我們不小心簽了合同,看得不夠清楚,又中英文,一時看不到,就簽了下去。」由於是自願簽署,飛鴻叔投訴無門,又難以支付昂貴的租金,只能落居於通州街公園。未幾,又傳來康文署的噩耗。
除了飛鴻叔,有著苦衷的露宿者比比皆是。然而,政府卻一早將露宿者當成罪人,不斷驅趕。文仔批評,這種做法,並沒有解決問題:「驅趕後就置之不理,(露宿者)只會去另一區,再驅趕,再去另一區,怎樣驅趕都會有人繼續露宿。」事實如此,由昌新里天橋,到南昌隧道,遷至通州街天橋底,再到現時的通州街公園。只懂驅趕,露宿者只會於社區內不斷避走,然而他們依然存在。
的確,政府有提供臨時宿舍,但卻只能住半年或者三個月,就要遷走,而且,露宿者一生人,只可申請兩次。換句話說,在露宿者漫漫無盡的露宿生涯中,他們可以居於臨時宿舍的時間,最多兩年。這些宿舍大都興建於垃圾站和公廁之上,更設有開放時間,早上八點鐘露宿者就要離開,晚上六點多七點才可以回去。
更荒謬的是,露宿者縱想翻身,尋覓一份長工卻是難上加難:「找工作需要住址證明,沒有住址證明,很難找到長工。」甚至,申請公屋都需要住址證明,否則房屋署不會受理申請。然而,政府卻遲遲不肯批出住址證明予露宿者,變相強迫露宿者墜入走投無路的絕境。更不用提,公屋名額長期被中國新移民捷足先登:「(新移民)三年就可上樓,我們就要等五至十年才可上樓。有些露宿者等到死都上不到樓。」
是制度,是冷漠而無用的政策,令露宿者永無翻身之日:「平常人比政府更用心,政府根本是完全不用心,聽完就算,驅趕完就以為了事。」合理嗎?
當這個社會淪落至一名普通市民需要犧牲自我方可幫助露宿者,有權者卻只會盲目驅趕而不行根治之策,你就會明白,弱勢從來不需要同情。他們需要的,是合理的制度,與合理的尊重。
而這一切,我們的政府卻從未做到。

採訪:梁越
拍攝:王命源,林金展
剪接:浩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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