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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2018.06.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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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Moon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簽下14,888元健身課程,還用了家人的信用卡,當然想盡早獲得退款。然而,簽單易,退款難。記者陪同Moon前往黃埔FAC處理退款,面對職員的冷對待。遞上一紙一筆,「睇一睇無問題,喺到簽個名就得。」職員不僅沒有對條款解釋,更沒有一個正式交代。

因此,Moon要求見負責的鄭經理Jesus,他強調自己當日不在場,對懷疑有問題的銷售手法毫不知情。Moon指出當日因觸碰器材,合約冷靜期無故被取消,又曾被禁止在中心錄音等,對以上指控鄭經理一律沒回應,而且就退款時間大搬龍門。Moon肯定:「我致電去辦公室也是說十四天加十四天可退款。」而鄭經理則表示:「不,是十四天加三十天才會退款。」對於下屬Dickson的銷售手法被指有問題,鄭經理表示會負責:「我想要查看閉路電視,因當時不是我和你講,所以我也不清楚。如真的屬實,我們會內部處理。」鄭經理對於Moon的退款冷處理,但對FAC員工被接近就相當敏感。記者假裝路人行近員工,正想了解銷售過程,就隨即被阻止。

根據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商戶如使用騷擾、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,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,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,則可能觸犯《條例》中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罪行。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。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、縱容或疏忽下觸犯,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。記者就事件向FAC提出書面查詢,但截稿前未獲回覆。

Moon指FAC黃埔專攻附近的大學生,「我朋友試過俾人sell,就連我菲傭都唔放過!」經此一事,Moon顯得相當無奈,更慨嘆:「啲人見我哋係學生,又過咗十八歲,簽任何嘢都合法,不停走嚟呃我哋,真係避唔到!」Moon指,她和朋友在街頭遇過形形色色不同的騙案,除了有簽名捐錢,更有攞電話推銷課程等,防不勝防。

撰文:文倩儀
攝影:時事組

相關連結:
【苦男計焗簽單】「差你一張單食唔到飯」FAC被指扣信用卡身分證迫簽課程
http://bit.ly/2FVv7q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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